宁化县2012年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土地整理项目日前获得三明市国土资源局立项批复,并启动实施。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水土办将水土流失治理和土地整理结合起来实施,确定了石壁镇溪背村、淮土乡桥头村两个水土流失治理的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6126.4亩,其中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493亩,土地整理面积633.4亩,工程竣工后可新增耕地面积600.3亩。项目总投资1984.86万元,其中省国土资源厅下拨补助资金1500万元,自筹资金484.86万元。
水土流失治理的土地整理分为土地开发和水土流失治理两部分,土地开发部分由石壁镇、淮土乡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宁化县国土资源局为项目监管单位;水土流失治理部分由宁化县水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宁化县水土保持办为项目监管单位。按照市国土资源局批复要求,项目实施中,监管单位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宁化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将实行项目资金报账制,按项目进度拨付工程专项资金。同时,严格按照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工程量审核资金审计制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