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0日上午,宿州市举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成点火仪式,此举标志着宿州市医废处置中心项目具备试运行条件。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张之源、宿州市政府副市长罗宏、省环保厅污防处长金传圣等参加了点火仪式。
宿州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总投入1379万元,设计日处理5吨,建设周期一年。该项目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市环保部门克服任务重、工期短等困难,加强监管和调度,切实加快项目建设。截止11月20日,主体工程已经全部结束,各项设备已安装完成,具备点火试运行的条件。
点火仪式上,张之源对宿州医废处置项目建设做出的努力和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宿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运行规范,扎实做好全市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真正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管理成为全省的精品项目、样板项目。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城乡医疗废物收集工作,真正实现医疗废物的集中统一处理;环保部门要全面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安全、稳定、有序、健康运行;严防医废处置中心变成医疗废物的集散地和中转地,坚决杜绝医疗废物流入社会,造成二次污染或者引发污染事故。
罗宏副市长指出,宿州医废处置中心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标志性工程,是一个地方环保工作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区域生态文明程度的主要标志。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后续管理,规范运作,稳定运行,为改善宿州环境,保障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宿州经济开发区、发改委有关领导,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环保局、格林环保有限公司、医废项目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的代表参加了点火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