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督查室会同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组成2个督查组,分赴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玉林市、百色市等6个市,对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此次督查的目的是深入了解和掌握相关设区市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林长制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重点督查6个市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设立林长和林长制工作机构、林长制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深入了解措施做法、主要成效、典型经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以及需要自治区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和相关意见建议等。
2021年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了全区林长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赵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