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举措之一,有利于除弊兴利、提质增效。笔者认为,主要体现了4个强化。
一是强化了环评立法本意的复位。环评立法意在从源头避免项目建成后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服务经济可持续发展。但是,在环评实施过程中的诸多弊端严重偏离了立法本意。比如,环评质量不高、效能欠佳、弄虚作假、评价结论与项目实际不符;环评机构不规范,环评市场混乱;落实环评责任异化、扯皮,影响项目落地等。因此,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从祛除这些弊端入手,补齐短板,强化立法本意的复位,有效维护了法律的严谨性、严肃性,使防控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的“闸门”更加坚固。
二是强化了环评责任,保证质量。环评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违法处罚案件,在生态环境部门占有较高比重。原因之一,一些企业认为环评结论及措施不切实际,落实起来难,效果也不好,或者认为自己花了钱,环评质量的好坏责任就应该在编制单位,使一些项目环评措施悬空。原因之二,环评编制质量不高。为获批资质,有的花钱“借用”环评工程师证件,找几个“写手”,便组成了有资质的环评机构。还有的环评机构被项目单位牵着鼻子走,按企业要求出具评价结论,或怕担风险出具不切实际的环评,增加了企业成本。而取消环评机构资质,企业有了自主权,准入门槛低了,责任要求、质量要求却高了,强化了企业的责任意识。同时强化了经济处罚、行业禁限、个人诚信、刑事追究等硬约束,这也有利于提升环评的质量。
三是强化了环评工作的提质增效。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给予项目投资者环评操作主动权与自主权,时间与工作可以自己控制掌握。对于项目投资,时间就是效益,以前完成一个项目环评快则两三月慢则一年半载,拿到环评文件还要审批;现在则是手续简化,大大节约了时间。从这个层面讲,环评改革促进了企业管理更加高效,项目落地快、投产快、见效快,实现了提质增效,节约了企业成本,可以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是强化了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护。以前,生态环境部门到企业执法,首先看项目环评文件,对照评价结论查问题,对企业生态环境前端管理更加注重,弱化了中端和末端管理,企业污染排放常有漏网之鱼。在环境执法中,太依赖环评文件,有时也会出现处罚不客观、不公正的情况。环评制度改革后,对于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来说,会将监管转向事中事后,更切合实际,提高了执法管理效能,保护了企业合法利益;对于企业来说,也会有的放矢,从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将环评做到精准、切合实际并认真落实,有利于协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作者单位:安徽省肥西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