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保护河渠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近日,洛龙区检察院检察官院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排涝东干渠河渠内漂浮大量枯草、树枝及生活垃圾及存在沿渠种植农作物、绿化不规范等问题,这些不仅严重污染河渠生态环境,且一旦出现暴雨等极端天气,将导致上游城区排涝不畅,对周边快速通道、铁路桥道路产生严重安全隐患。
▲治理前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该院及时与洛龙区河长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沟通磋商,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相关责任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检察建议中涉及的辖区地段垃圾堆积情况进行责任落实,第一时间将垃圾彻底清除清运,并设置公示牌,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治理后
下一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方位加强监督力度,用实际行动守护洛龙生态环境,让洛龙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群众的幸福感更加充足。(中国网 张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