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群众信访举报进行奖励并及时兑现,使群众得到物质上的实惠,能够激发群众积极性,鼓励其支持举报工作。以笔者所在的广西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为例,着力推进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有奖举报办法。两年来,共对16件举报案件进行了奖励,发放奖金7.6万元。通过有效奖励,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也弥补了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盲区,促进了信访工作的有效落实。
但是,在有奖举报办法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群众不懂投诉的方式方法和渠道,虽然发现了问题,但不知道往哪里投诉往哪里举报;有的群众想来信来访,却又感到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对有的投诉件没有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致使有效证据消失;有的信访投诉经调查核实后,没有及时予以奖励,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有的投诉情况经调查处理后,没有及时办结并反馈给投诉人,造成群众不满意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效果,也影响了部门的公信力。为此,笔者建议:
一要拓宽举报渠道,让群众了解举报的路径。群众投诉举报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必须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为此,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有奖举报热线电话号码,在贵港电视台、贵港日报、中国电信、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网络和自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有图、有声、有字的宣传,使他们了解举报的路径。由于路径熟悉,举报信访数量大幅提升,从今年1月到4月份,全市共受理有奖举报电话、网络问政等投诉件944件,和去年同期比,数量增加30%。
二要提高奖励标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群众举报热情是否高涨和物质奖励有一定的关系。2019年以前,贵港市奖励标准比较低,有的群众根本不愿意来领取奖励。为此,今年初,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修订了有奖举报办法,扩大了有奖举报范围,涵盖了大气、水、固体废物、危险废品、涉重金属、噪声等内容。同时,调整了奖励金额,根据举报线索核实了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0.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从此前的3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激发了群众有奖举报的热情。
三要完善兑奖办法,让群众举报奖励及时兑现。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兑现奖励的办理手续比较复杂,造成一些群众怕麻烦不愿意来领奖。有的群众也担心保密问题,害怕报复,不敢来领奖。因此,要简化兑奖的办法,同时,注意对举报人的保密,从法律上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凡是对举报线索一经调查确认核实的,要及时奖励。
四要列入绩效考评,提高信访举报的办结效率。群众举报工作中,有的信访工作人员态度不够端正,接到举报或者来访,不够主动热情;有的台账记录不全;有的不及时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办结率低;有的办结后没有给群众反馈,也没进行有效沟通,造成群众不满。因此,要把信访举报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对信访工作态度积极成效突出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信访工作中造成错漏或不及时调查处理的,要通报批评,列入绩效扣分。对严重失职渎职的,要通过纪委进行约谈或问责,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