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是以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导向的财政补助资金。2016年-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7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清洁取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等一大批重点任务,有效助推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当然,排污单位能够拿到专项资金补助,也代表了管理部门对其治污工作的肯定。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和中央资金使用办法,对未严格落实管控要求的10家企业,取消其获得2021年提前下达批次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资格。因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落实不到位,而成规模取消专项资金支持资格,其背后的意义值得深思。
一般而言,遵规守纪、以身作则,是获得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资格的最低要求。深入分析各地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发现,具体要求非常严格,目的就是为了选好、选对补助对象。特别是重大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对象的选择,各地均是立足“少而精”,最后选出的补助对象即便不是国内翘楚,至少也是行业一流、区域领先。比如,2019年和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聚焦多个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推动了全行业超低改造进度,体现出中央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在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的形势下,集中精力破解治污难题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选择好补助对象。笔者认为核心是坚持差异化,不能“撒胡椒面”,而应建立专项资金差异化绩效管理体系,发挥专项资金引领作用,树立标杆,推动重点行业治污技术升级,提升行业治污水平。
对各地党委政府而言,应把差异化、精准化运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手段。统筹各方面因素,在操作办法上落实差异化标准,让区域排污单位既看得到现实意义,也看得到长远意义。
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来说,差异化分配、使用专项资金,则需要深入研究区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特点、难点、重点,充分掌握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治污进度。特别是要关注国内外先进治污技术的发展方向和实施案例,建立先进技术清单、重点支持对象目录,分步骤、差异化地集中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通过巧妙用好污染防治资金,触动企业思想、激发企业活力,引导重点企业率先采取稳妥、可靠的治污技术实施深度治理,树立起一批标杆化、示范化项目,从而为区域深度治污打下基础。
就治污单位而言,需要清醒地理解中央专项资金背后隐含的要求,切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多算大账、算长远账、算综合账,对标对表落实好各项法律法规、管理要求,不断创新探索,争做领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