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连续两期报道了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有关事宜,近日,一些读者通过记者微博,咨询征收标准。
月6日,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抚顺市从2005年起,开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驻抚部队、非义务教育学校、企业(含三资、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按单位实际在岗人数,每人每月收取1元;露天集贸市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收取0.5元;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采取定额征收办法,每户每月4元。宾馆、招待所、旅社、商场、餐饮及医疗院所等服务行业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收取0.3元;各类商场、商店、超市、物资供销、仓储、服装家具等营业场所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收取0.5元;餐馆、酒店、酒吧、茶座、咖啡店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收取0.8元;其他服务行业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收取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