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建委科技科获悉,“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为了实现这些主要目标,本月1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推出《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吹响绿色建筑行动进军号。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是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和推动建筑工业化。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以绿色、节能、环保为指导思想,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农村村庄建设整体规划管理,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编制农村住宅绿色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南,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大力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等农房节能技术,发展大中型沼气。要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