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多部委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指出,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自此,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即将打开的同时,随着动力电池回收体系的建立,整个行业也将逐步趋向规范化。
动力电池回收有了新出路未来三年市场规模超100亿
备受关注的废旧动力电池将有明确出路。工信部联合科技部、环保部等七部委近日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鼓励新能源车企、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爆发式增长,一跃成为新能源汽车的大市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超过78万辆,销量超过75万辆,连续三年位居世界首位。而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的动力电池用量水涨船高,由此也引发对后续废旧电池流向和回收的担忧。
公开资料显示,动力电池性能会随着充电次数的增加而衰减,当电池容量衰减至额定容量的80%以下时,动力电池就不适于应用在电动汽车上。一般来说,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5—8年,如果从2014年开始算起,则前期投入市场的新能源电池基本处于淘汰临界点。业内人士预计,从2018年开始,国内首批进入市场的汽车动力电池即将迎来“报废潮”。
资源再利用被认为是解决废旧电池的一条重要渠道。为此,《办法》明确,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与此同时,建立动力电池回收渠道、网点,回收废旧动力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在商业模式上,《办法》鼓励企业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等措施,提高其移交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并在保证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降低综合能耗。电池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动力蓄电池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必要时提供技术培训。
本次出台的《办法》提出电池生产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维修服务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的维修需求,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等技术信息。而对企业而言,有利于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形成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的完整闭环,切实提升他们在锂电池材料项目建设及运营能力。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将加快动力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在多重动力驱动下,2017年以来,多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开始布局电池回收利用领域。而早在《办法》公布前,环保部就成明确表示,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企业不需特殊资质,目前对所有企业开放。从目前情况看,基本形成锂电材料系、动力电池系、第三方机构三足鼎立的雏形。
据悉,《办法》将自2018年8月1日施行。而这项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的行业指导性文件,催生了一个面向千亿的产业。有行业人士预测,2018年废旧动力锂电池从中回收的钴、镍、锰、锂和铁等金属所创造的回收市场规模将超50亿元,到2020年将超百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