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 Mau最南端的省份目前拥有超过 300,000 公顷的水产养殖面积,其中包括超过 158,000 公顷的粗养虾养殖和近 8,600 公顷的精养虾。
但专家表示,如果当地养殖户在水产养殖中不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将会污染为生产活动服务的水源。
省人委会已发布关于改造养殖池塘和泻湖的规定。
据省人委会副主任苏乐文介绍,该决定明确了国家管理机构、组织和水产养殖生产企业在环境保护活动中的职责,提高了生产效率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省人委会责成农业农村发展厅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部门和机构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提高渔业法律意识、行业标准等相关法规。
该部门还负责指导水产养殖生产和森林保护的专业管理和检查力量,及时发现、预防和处理排污和侵犯林业资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