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萍
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目前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以推进公众参与环保工作,这体现出当前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民意。
以环评工作为例,如果不重视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事情发生后政府部门就会很被动。环评走过场屡受诟病,一些重大项目在动工之时遭到周围居民强烈抵制的例子时有发生,就真实反映出,在一些项目上马时,环评初期并未重视民意,公众并未真真正正地参与到环评中。
在项目建设前期,公众不能及时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更没有机会表达自身的合理环境诉求。那么,一旦有飞机场、垃圾焚烧厂、排污项目等落户家园附近,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环境权益时,公众抵制、反对就很正常了。
在此次《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范围明确有一条:编制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因此,环评更应重视民意,一方面可保障公众获取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另一方面有助于项目建设方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促进项目规划、设计更完善和更合理,增强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公众的可接受度。
同时,环评重视民意还有助于消除和减轻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恐慌和排斥心理,有利于促进公众对项目如期上马的理解或支持,避免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