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对重庆气象灾害防御现状和面临的形式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全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防御重点、主要任务、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相关保障措施等内容。
《规划》指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各行业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科技等手段,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综合防范、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二五”期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的平均比例不超过0.9%,“十三五”期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的平均比例不超过0.6%。
在综合分析气象灾害危险性、孕灾地区敏感性、承灾地区脆弱性和防灾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规划》明确了全市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并提出了主要防御措施。
《规划》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的科研支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制度、标准建设和科普教育。同时,按照规划牵引、项目带动的原则,重庆市将通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基础工程、三峡库区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设工程等11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工程,以确保《规划》提出的近期、中远期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