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加强环境噪音管理的
通告
为保证我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江苏省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现就有关环境噪声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6月7日至6月9日,中午12时至14时、晚上19时至次日7时,句容市城区禁止一切施工作业。
二、2019年6月7日7时至6月9日18时,省句中、实高、三中等考点周国2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一切施工作业。
三、2019年6月7日7时至6月9日18时,句容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6月7日至9日,考点周边主干道将实施机动车辆交通管制。
四、上述时段内,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式招揽顾客;禁止室内装修中使用高噪音的设备,不得对考生造成影响。
五、一切排放噪声源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均应在上述时间区段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确保不对考生造成影响。
六、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规从严处理。遇有噪声扰民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投诉:
环保局投诉电话:12369
公安局投诉电话:110
句容市招生委员会
句容市环保局
句容市公安局
二O一九年五月
编辑:张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