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致河北省14.66万人受灾
来源:更新时间:2012-07-18
记者从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自6月1日入汛以来,河北省出现了8次较大范围的降水过程,平原区降水高达29.9亿立方米。短时强降水造成的洪涝灾害已致14.66万人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88亿元。
入汛以来河北省降水较往年偏多
截至7月17日8时,今年以来全省平均降水219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2%。自6月1日入汛以来,全省平均降水148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除张家口、廊坊、沧州、衡水4市外,其他各市入汛以来降水较常年同期均偏多,其中石家庄偏多44%。
入汛以来,河北省出现了8次较大范围的降水过程,其中,7月7日至10日全省平均降水28毫米,为入汛以来最大一次降水过程。平原区降水29.9亿立方米,可补充地下水4.5亿—5.0亿立方米。截至17日8时,全省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为26.24亿立方米,比常年同期多9.71亿立方米。
截至目前,河北省保定市、张家口市、承德市、秦皇岛市等4个市10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14.66万人,全省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88亿元。
主汛期期间 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
自7月10日,河北省进入主汛期,今年防汛形势不容乐观。
在10日召开的全省防汛调度暨重点县主管县长培训会议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水利厅厅长李清林要求,各级防指和水利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科学调度洪水,确保标准内洪水水库不垮坝、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蓄滞洪区分洪滞洪不死人,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