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个别医疗机构出现了违规出售医疗废物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济南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医疗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强化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开展了针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该所加大了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力度,共拉网式排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94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发现问题较轻微的医疗机构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落实,对发现问题较严重的4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
通过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违规出售医疗废物的事件再次发生,为促进我市卫生系统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美丽泉城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