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张林霞 南昌报道 今年一季度,江西省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呈现“两降一升”良好开局。全省PM2.5浓度同比下降22.0%,为32微克/立方米,在全国排第九名,位列中部六省第一;PM10浓度同比下降21.7%,为4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上升7.4个百分点,为98.2%。
今年以来,江西紧盯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省11个设区市PM2.5浓度、PM10 浓度均同比下降,且PM10 浓度全部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城市两项指标的下降幅度范围分别在11.9%-27.5%和15.9%-24.6%之间。其中,新余市两项指标下降幅度均排在全省第一。
11个设区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全面上升,上升幅度介于3.3-16.8个百分点之间,其中九江市上升幅度最大;景德镇、新余、赣州、吉安、宜春、抚州和上饶7个城市优良天数占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