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无证运输建筑垃圾最高罚3万处置
来源:更新时间:2012-06-28
昨天上午,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根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检查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昨日上午召开的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郝福京做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处置,若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的,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应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条例草案规定,建筑垃圾需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建筑垃圾排放管理人员,监督建筑垃圾装载,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出场。在城市道路进行管线铺设、道路开挖、管道清污等施工作业的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采取有效保洁措施,按照市政工程围蔽标准,隔离作业,施工完成后二十四小时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的,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禁止倾倒住宅装修废弃物个人住宅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应当接受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在辖区内设置围蔽的个人住宅装修废弃物临时堆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并组织集中清运。
运输实行许可制度条例草案称,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驾驶人培训、车辆清运规范服务制度,加强车辆维修养护,保证运输安全规范。建筑垃圾排放人、运输人、消纳人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途中不得泄漏、遗撒建筑垃圾运输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承运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垃圾;实行分类运输;按照规定的时间、速度和路线行驶;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保持车辆整洁、密闭装载,不能沿途泄漏、遗撒;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准运证件。车辆沿途泄漏、遗撒的按每车次处以一千元罚款。
消纳场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条例草案还称,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规划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不得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区域有,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地;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保护区范围;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泄洪道及其周边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