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石首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召开,来自社会各界的22名代表对市环卫局关于调整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及标准进行了听证。
市物价局根据相关政策,制定了《关于调整石首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定价方案》。方案的征收对象为石首市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及个人。此次调整主要目的只是城市居民和交通运输工具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进行改变,其标准仍延续2003年的标准,城区居民住户垃圾处理费仍为每月5元,每天仅须支付0.16元;车辆按吨位和座位征收,比过去按辆征收更趋合理;门店、酒店、宾馆征收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更体现了经营面积和规模大应多缴费的原则;其它项目征收标准和方式均未改变。因此,此次垃圾处理收费改革不会对居民、其它行业增加负担。
市环卫局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支付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以及补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同时,市环卫局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对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厉行节约,努力降低成本。努力从管理中提高效益,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整洁舒心的居住环境。
听证会上,代表们分别发表了意见,论证调整部分收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市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了石首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整理听证会上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完善拟订听证方案报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