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治污100分 2014继续环保行
重拳出击强力治污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出台了《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自治区和乌市分别成立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总指挥部,高位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这一重要民生工程,迅速启动新一轮“蓝天工程”。2012年,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腕的魄力和敢于担当的勇气,投资121亿元,开展了国内大规模、建设速度快的“煤改气”工程,减少燃煤消耗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3.5万吨、烟尘1.7万吨。2013年,为巩固“蓝天工程”成果,乌市又投资137亿元实施了46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重拳治理大气污染。为督促落实污染治理综合措施,乌市建成27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7个国控监测站点与环保部实现直连,全市空气质量监控网络实现全覆盖;取缔关停米东区360余家排污小企业;关停42家堆煤场;对煤炭、建筑垃圾等散装物料实施封闭运输储存……征收排污费1.27亿元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2013年,乌鲁木齐减少燃煤消耗70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7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4.8万吨,减少烟尘排放1.1万吨。2013年,乌鲁木齐全年完成排污费征收1.27亿元,相比2012年增长24.5%,缴纳大户集中在钢铁、能源和电厂等企业。在征收的排污费中,废气排污费达10776.83万元,占排污费征收总额的84.72%。征收污水排污费253.65万元,噪声排污费1689.84万元,分别占排污费征收总额的1.99%和13.29%。2014年淘汰1.4万辆黄标车据监测,乌鲁木齐市2012年实施“煤改气”工程后,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大幅减少,氮氧化物指标却有所上升,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导致氮氧化物浓度增加的主要因素之一。2014年,乌鲁木齐市将继续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和“无标车”禁行措施,年内淘汰1.4万辆黄标车。2014年,乌鲁木齐市将向扬尘污染全面开战,对各类工地实施严格防尘措施,散装物料一律实行封闭储运,环卫保洁一律实行湿法清扫。同时,强制性推行企业清洁生产,推动行政区范围内清洁能源全覆盖;在关停苇湖梁电厂基础上,继续推进四大电厂综合整治。在追逐蓝天的过程中,这座城市的决策者与管理者始终以高调的姿态支持着这个蓝色的梦想,而这一切,根本的动力就是:让市民生活得更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