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安委办印发《“服务+监管”式提升鄂托克旗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灾害防御水平工作方案》,明确各园区管委会、苏木(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的工作职责,引导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进一步提升雷电灾害防御水平。
根据该方案,鄂托克旗将建立“服务+监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建立雷电预警接收通道,常态化开展防雷装置检测和维护,积极排查隐患,降低雷电灾害风险,全面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气象部门将按照“服务+监管”原则,主动开展服务,及时更新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信息库,完善气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快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深化与旗应急管理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合作,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