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财政厅作为主发起人,联合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及社会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陕西省秦岭矿山生态修复基金(以下简称“秦岭基金”)有了最新进展。首期资金3030万元于2022年1月到位,目前基金全面进入投资运营阶段。
秦岭基金总规模3.03亿元,是陕西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以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等法规文件精神设立的市场化运作基金,是切实推行“市场运作、科学治理”模式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尝试。秦岭基金首期资金全部到位,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注册备案,标志着秦岭基金已完成了前期所有准备工作,并全面进入基金投资运营阶段。
据了解,秦岭基金主要投向陕西省内,以秦岭地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地区,支持废弃、政策性关闭、责任主体灭失等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领域。
为鼓励、引导、推动陕西省内市(区)市场化生态修复治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推介秦岭基金等各类基金,全面促进有关市县衔接合作推进生态修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