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市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七月起开征
来源:更新时间:2012-06-27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倡导低碳生活消费方式,自7月1日起,安徽省铜陵市将开征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这是记者从6月20日上午召开的开征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最终处理全过程的有关费用。征收范围为铜陵市区范围,包括铜官山区、狮子山区、郊区和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居民家庭(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征收标准为每户每月3元,以水费征收平台捆绑方式由铜陵首创水务公司代征,并在居民户每月水费消费单中单独列示。
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后,现行的由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对居民收取的生活垃圾卫生费继续执行。对持有《铜陵市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和《铜陵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低收入家庭,以及用水量为零的居民家庭免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资金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居民家庭未按规定缴纳,并在催缴后仍拒绝缴纳的,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个人处以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并可由征收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项费用的征收,目的是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合理补偿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动员全民参与,共同建设文明、和谐、优美的城市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