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辽宁、湖南、内蒙古等地采访了解到,我国重金属污染正由大气、水体向土壤污染转移,土地污染进入多发期。有关专家呼吁建立四种机制防范土地污染。
湖南省政协委员、衡阳市政协副主席苏营认为,随着人类对重金属的开采、冶炼、加工及商业制造活动日益增多,造成不少重金属如铅、汞、镉等进入大气、水、土壤,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重金属又通过空气、饮水和食物进入人体,引起人体的慢性中毒。近一时期血铅超标、尿镉超标等时有报道,重金属污染出现了工业向农业转移、城区向农村转移、地表向地下转移、上游向下游转移,甚至从水土污染到食品链转移的态势。
据专家分析,土壤重金属污染近几年高发,既有自然环境、历史包袱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更有人为因素的推波助澜。我国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化工和矿山,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采矿业的粗放式发展方式,加上科学技术落后、环保投入不足与意识不强、资源盲目开发,滥挖滥采使得一些重金属主产区的土地被日渐污染。而一些地方政府错误的发展观与政绩观阻碍着重金属污染防治,铸成人祸。
环境专家认为,与资金、技术上面临的难题相比,防治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关键更在于遏制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冲动。“十二五”期间,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如不能彻底扭转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冲动,防止重金属污染转移加剧将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研究员李发生、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技术质量部主任杨晓波认为,目前我国已制定了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的法律,但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却过于分散、零星,特别是一些针对地方实际的土壤保护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还没有制定,对土壤污染的控制与治理还缺乏系统的政策框架,这对土壤保护和管理非常不利。
据悉,目前对土壤重金属污染通行整治主要有三种方法,即净化(通过植物如蜈蚣草和东南景天等来修复污染土壤)、钝化(通海泡石等矿物吸附重金属元素)和避害(用“客土”来转换污染土壤)。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基础科研部主任张建新认为,这些修复技术手段要么周期过长、要么投入巨大,至今仍缺乏一种成熟可行的修复技术。
鉴于土地污染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业内人士建议,要尽快建立四种机制,防止土地污染尤其是重金属污染的进一步加剧扩散。这四种机制是:重金属污染摸底排查制度、重金属污染的整治和补救制度、重金属污染治理的保障机制和重金属污染预警制度。如重金属污染的整治和补救制度,李发生认为,可依据重金属影响程度将土地划分为三种类型:保护、预防、修复。没有受重金属影响的土地,以保护为主;轻微污染的土地,以预防污染扩大为主;污染严重的土地,可采用换土深翻、改变土壤用途、植物修复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