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经验
来源:更新时间:2012-05-14
河南许昌,地处中原腹地,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资源环境使得许昌自古就成了著名的群雄逐鹿之地。近年来,随着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产生了大量难以消纳的建筑垃圾。许昌面积大约在5000平方公里,几乎全部是平原,大量的建筑垃圾只能在平地建设垃圾消纳场,进行填埋或者堆积,每年都需要几十亩土地。一边是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一边是越来越稀缺的土地资源,建筑垃圾处置牵动着许昌城市管理者的神经。
2002年许昌市为了解决建筑垃圾乱拉乱倒、垃圾“围城”现象,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面向全市对“建筑垃圾清运权”进行公开招标,对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许昌金科建筑清运公司中标,时间为六年。2008年12月到期。在这六年里许昌市的建筑垃圾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彻底解决了许昌市建筑垃圾乱拉乱倒、垃圾“围城”现象,为许昌市创建“三城”做出了贡献。
为了更好地搞好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把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2008年12月许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许昌市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并在河南省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许昌金科建筑清运有限公司中标,同年12月20日于许昌市人民政府的授权部门许昌市城市管理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从2009年起许昌金科建筑清运有限公司获得许昌市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理的“特许经营”权。
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规定: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应与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特许经营单位签订运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并按许昌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向协议单位交纳建筑垃圾垃圾清运费。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政策法规出台与监督执行到位,为许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产业链形成创造了条件,许昌金科建筑清运公司先后投入数台套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大型工程机械以及移动式建筑垃圾破碎处置设备,并尝试用建筑垃圾出之后产生的粗细骨料,生产各种建材制品,把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使建筑垃圾的处理率达到了99%。
2010年许昌金科公司在平顶山市、信阳市分别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当地政府授于许昌金科公司“特许经营权”,计划新增产值5亿元。许昌金科建筑清运有限公司在取得“特许经营”权后最大的受益不是经济效益而是社会效益,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填埋和漏天堆放处理建筑垃圾方法,为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贡献。
投资规模:省会城市投资5?10亿元,地级市投资3?5亿元,县级城市投资0.8~1.5亿元。
建设方案:根据当地产生建筑垃圾种类和量的不同,建设规模有所不同,一般如下:需要土地100~500亩。购买建筑垃圾收集设备5~20台。购买建筑垃圾收集车辆20?120台。购买移动式破碎、筛分设备2?5套,建固定式生产设备1—2套。建设新型保温墙体生产线3?6条,年产新型墙体20~60万立方米。建设预拌砂浆生产线一条,年产20~100万吨。烧结砖生产线2条,年产多孔转100万立方米。再生混凝土搅拌站一座。厂房、办公房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