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2008年6月1日的“限塑令”,实施即将满三年。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赵家荣表示,我国将进一步研究利用价格税收杠杆来限制塑料袋的生产和使用,拟在适当时机将书店、药店、餐厅等消费场所纳入“限塑令”实施范围。
据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限塑令”实施三年以来,我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每年减少240亿个以上,累计减少塑料消耗60万吨。但也有报道显示,以价格杠杆为核心的“限塑令”的执行效果已接近饱和状态,多数公众使用塑料袋的消费习惯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因此,对“限塑令”的效果,不能太乐观。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限塑令”实施第一年,全国农贸批发市场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一度最高减少达60%;但到了第二年,超薄塑料袋的使用量比限塑之前仅减少了20%;现如今,这一比例已降至10%;更尴尬的一项数据是,实地调研反馈的信息表明,执行“限塑令”之后,超市塑料“手撕袋”使用量的增幅超过55%。
何以至此?既然“限塑令”的初衷是要改变公众多年形成的一个消费习惯,我们不妨从消费心理的层面寻找答案。在新政策推行初期,“限塑令”骤然提高了消费者的购物成本,公众暂时减少对塑料袋的使用完全在情理之中,这也解释了为何“第一年购物袋使用量最高减少达60%”;但是,这仅仅是初期的市场反应,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期之后,公众的消费心理会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他们会逐渐认可有偿使用塑料袋的模式,进而使得塑料袋的使用数量缓慢恢复到或者接近“限塑令”出台之前的状态。
这种消费心理的变化,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一方面,以价格杠杆为主的“限塑令”,只不过是让塑料袋从免费赠品变成了廉价的付费商品,对那些并不在乎每次购物多花几角钱的消费者来说,“限塑令”执行的时间越久,其制约效果就越弱;另一方面,“限塑令”施行之后,市场上并没有出现物美价廉的替代品,这使得塑料袋消费具备了某些刚性需求的性质,超市“手撕袋”使用量猛增即是明证。
由此可见,在配套措施阙如的情形下,过度迷信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很难保证“限塑令”发挥长期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讲,适逢“限塑令”施行三周年,在扩大限塑范围的同时,还应该充分检视和全面评估“限塑令”在过去三年的执行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寻求更多价格杠杆之外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