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堪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杆”
来源:更新时间:2012-05-10
“珠海顶住GDp排名压力,始终坚持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科学发展道路。显示了珠海坚持和谐发展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决心。珠海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国都具有标杆作用。”昨日,在珠海市国家环保模范城现场复核工作汇报暨意见通报会上,复核组高度评价了我市环保模范城持续改进工作,赞扬珠海是目前环保模范城复核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最好的城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荣荫,副市长刘嘉文、潘明出席会议。
7日-9日,复核组由环保部组织,包括了北大、中国农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环境保护部华南督查中心、清洁生产中心、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污防司、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院固体所等有关部门20多名专家,对我市环保模范城进行为期三天的全面检查。复核组查阅了工作档案和技术资料,及相关数据,并实地察看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近岸海域、饮用水源、河流等水环境现状,还检查了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等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共检查点位110处。复核组还随机调查了公众对复核工作的知晓率和城市环境满意度,并在社区、商场、企业、学校发放调查问卷,问卷显示各项主要指标均优于国家环保模范城考核要求。
在昨天的会议上,复核组听取了我市环保模范城持续改进工作开展情况和复核指标完成情况。据介绍,珠海市委、市政府始终践行科学发展,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以巩固和拓展模范城成果为契机,强力推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产业升级;加强环境监测、执法、监管三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环保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全覆盖,切切实实将创模成果惠及百姓。此外,还全面拓展环保模范城市的内涵,以复核为新起点,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推动我市朝着更高的环保模范城市目标迈进。
复核组通过听取汇报及查看现场,专家们对我市的环保模范城持续改进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赞扬珠海市能顶住GDp排名压力,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国具有标杆的作用。一致认为我市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
专家勉励珠海要继续发挥城市环境保护优势,引领城市发展,朝着更高的环保模范城市目标开拓创新、阔步前行。同时,复核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珠海市一个月内制定计划并落实整改,再报环保部审定。经环保部最终审定后将按程序重新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该称号有效期为五年。
会后,刘小龙表示,珠海市将不负众望,以此次复核为新起点,继续坚持走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道路,并始终把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视作城市最宝贵的资源加以保护,让珠海生态文明之树产生出越来越多绿色的芽、生态的花、文明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