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福建省,至此,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入驻全部完成。具体的安排如下表:
和第一轮督察不同的是,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有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央企被列入督查对象,也是本次督察的一大亮点。生态环境部要求,在督察工作进行中,敢于硬碰硬,不怕得罪人,抓住问题不放,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针对第一轮督察中出现的“一刀切”问题,第二轮督察明确提出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坚决禁止紧急停工、紧急停业、紧急停产等简单、粗暴的手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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