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全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来源:更新时间:2012-08-15
8月14日,市长陆治原在榆林市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同配合、狠抓落实,力争“十二五”末我市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陆治原指出,城市空气质量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指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城市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注重提高城市空气质量,更加注重优化城市环境途径,更加注重丰富城市生态内涵,更加注重城市科学发展后劲,坚定不移地走城市生态文明道路,把全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提高到新水平。
陆治原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多方协同,点面结合,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一要以总量减排为抓手,扎实推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要优化城市工业结构和布局,下决心关闭不符合减排标准的高排污企业,发展低耗能、无污染的环保型产业;要继续加大对城区燃煤锅炉的治理力度,逐步扩大禁烧烟煤范围;要实施机动车管理总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标准,全面治理机动车尾气,淘汰“黄标车”,加快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与应用,推进再生水利用、城市垃圾回收利用和资源化,推进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增强减排能力。二要以增绿扩水为着力点,进一步扩充城市环境容量。要大力实施增绿扩水工程,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相衔接的立体绿地系统;要把河流城市段的治理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相结合,开展护岸林营建、滩涂绿化、湿地修复等生态治理,构建城市新的绿肺。三要以强化城市管理为切入点,全力打造绿色宜居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加强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优先发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对城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重点污染环节的监管力度;大力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加强城市环境监测设备建设,建立和完善空气质量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四要强化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做到组织领导、资金投放、工作措施、检查考核、宣传动员“五个到位”,形成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