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宁市环保局的消息,按照环保部规定的省会城市2012年年内公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试点监测要求,西宁将在12月31日前,按点实时发布6项监测指标的空气质量指数。
目前,西宁市现有国家监测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4个,分别位于西宁市环境监测站、青海省医药仓库、解放军第四陆军医院、西宁市第五自来水厂。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宁市于2012年4月全部完成了4个国家监测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pM2.5监测设备的招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具备了开展SO2(二氧化硫)、XO2(化学耗氧量)、pM10、臭氧、CO(一氧化碳)、pM2.5等6项监测项目的条件,并投入试验性监测。7月份,根据国家监测网建设项目(一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补充追加了符合国家要求的pM2.5监测设备。目前,西宁市4个国家监测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所有监测仪器及监测项目,将全部达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届时,将按规定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