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工信部获悉,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承担的“煤—化—电”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成功入围国家首批23项工业循环经济重大示范工程,标志着峰峰集团在集约发展、循环发展的路子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清洁、循环利用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峰峰集团是全国第二大主焦煤生产企业。多年来,该集团积极探索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方法,不断创新“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精细化生产模式,以峰峰集团煤化工产业园区为依托,综合打造了“煤—化—电”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这一重头戏。
据了解,该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共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焦化—煤气制甲醇—余热发电,矿井水处理利用工程、消烟除尘改造工程、生化污水处理工程,已于2007年6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焦化—煤气制甲醇—干熄焦—余热发电—脱硫制酸生化污水处理循环利用工程,煤矸石发电自用工程,将在2012年6月建成投产。三期工程为焦油、粗苯深加工、甲醇制醋酸等高附加值产品,将在2015年12月建成投产。整个工程的投资方面,一期工程为13亿元,二期工程甲醇项目总投资45424.11万元,2015年建成后将实现焦炉煤气100%利用,年可发电4320万千瓦时,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50吨/年,年节约用水184万吨,减少COD排放量92吨等目标,实现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周边环境,资源循环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