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峰度夏:电企煤企应彰显社会责任
来源:更新时间:2012-05-29
近日,召开的2012年迎峰度夏安全生产会议上获悉,今年暑期,华北、华东电网电力供需相对紧张。尽管提高了上网电价,但提价幅度比较小,不足以弥补火电亏损,而今后进一步提价的可能性不大。因此目前发电企业对火电的前景比较悲观,不断减少发电机组,不愿意多发电,今夏全国电力缺口可能达到3700万千瓦。
是目前的终端电价真的难以维系发电成本?还是电企与煤企在整个产业链条上的利益分配不够均衡?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对此真的没有更多发言权。但有个前提是不容忽视的,电企也好、煤企也好,都要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能事到临头撂挑子,不能拿着国计民生当儿戏,不能拿着公众当“人质”。
发电企业赢利微薄的呼声由来已久,但我们似乎至今没有在这方面探索出有效措施。不过我想,这类问题想要解决的话,其实是很好解决的。
一是可以发挥我们的特长,使用行政命令,让电企、煤企无条件地满足国民生产生活所需。大型的电企、煤企都是国家的,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都是通过听证来制定的。在价格问题上有疑义可以提出来,但不能借口无利可图而变相罢工、而停止发电。既然选择了这一行,就要把这一行干好,不能吃肉的时候趋之若鹜,挨饿的时候逃之夭夭。
二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让煤炭企业、发电企业、电网运营企业相互博弈,减少潜在的苦乐不均。如果煤炭企业确实比发电企业赚钱,那就放开口子让发电企业也往上游发展,组织力量去挖煤。挖煤的多了,煤炭价格也就下来了,利益也就转移到其他环节上去了。煤炭是矿产,也是能源,理论上讲应该跟石油一样列为战略物资,由国家来统一开采。不能任由煤老板富得流油,挥霍无度,而让发电企业举步维坚,让更多的公众生不起火炉、用不起电器。
三是整合我们的产业链条,尽量实现煤炭就地发电,不要把山西的煤、河南的煤拉到山东再发电,物流成本太高了。而且随之带来的交通事故、交通设施损毁也不容忽视。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整合产业链条,以空间优势换取更多效益,尽量在煤炭主产区就地发电、就地入网,输送到相应区域。
四是让阶梯价格真正发挥调节作用。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各种能源都是有限的,有些是不可再生的,不容随意浪费。在确保生产生活的同时,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综合措施,切实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除了终端用电要节约,更多的机械制造、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生产厂家,也要自觉生产那些节能节电的产品,从源头上解决节能问题。国家可以在这方面制定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对高耗能的器械、设备、家电等进行规制,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