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绿色高效发展,引进更加先进的焚烧发电技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下称“广业龙澄”)财务经理马素玲表示,“税惠红利带来真金白银的支持,更加坚定了我们走绿色发展道路的信心!”
广业龙澄是中山市神湾镇一家主营垃圾焚烧处理、电力供应、渗滤液处理等项目的环保企业,主要处理周边镇区的生活垃圾。2021年垃圾处理量达37.96万吨,年发电量达17519万千瓦时,对应可节约标准煤2.15万吨。
项目工程投资金额大、周期长、回报慢,是环保行业公认的“老大难”,现金流紧张、设备老化也成为了压在企业扩大发展路上的重担。“得益于税费红利,给企业的发展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和希望!”财务经理马素玲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仅2021年,广业龙澄享受税费优惠合计约634万元,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397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237万元。这些税惠红利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也正向激励着企业投入研发再生产。
“我们将省下来的资金用于设备升级、项目扩建,进一步加强垃圾焚烧的技术研究,促成企业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马素玲介绍,2022年,广业龙澄投资11.78亿元扩建二期工程准备投产使用,预计年垃圾处理量将达到82.12万吨,年发电量31835万千瓦时,对应可节约标准煤3.91万吨。
中山市税务局神湾税务分局税务人员到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开展税收政策现场辅导。
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神湾税务分局介绍,根据相关税法条例,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为此,神湾税务分局成立了骨干团队,分析环保企业税收数据,建立专属涉税微信服务群,通过“线上解答、实地调研”,定期为企业开展“一对一”个性化服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逐条梳理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准确适用。
税务服务不仅在于一时解疑,更在于定期跟进。据了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起,纳税人从事“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可适用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为确保纳税人对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神湾税务分局骨干团队第一时间为广业龙澄推送政策要点汇总,列明政策享受期限、明确备查资料,为企业算清“明细账”、把好政策“适用关”,推动税惠政策落地生根、直达快享。
【采写】伍杰
【通讯员】潘诗琪
【作者】 伍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