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鹿城新闻网_鹿城要闻】
日前,在大气专项执法行动中,鹿城环境执法人员对一建筑工地中正在作业的两台未登记挖掘机开出罚单。这也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实施后,温州环境部门依照简易程序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水平低,长时间处于大功率、高负荷的工况下作业,其污染物排放较高,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部门测算,一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污量相当于50辆至80辆一般小轿车的排放量总和。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绿剑2022“蓝天”大气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鹿城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努力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上述案件正系鹿城在对辖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专项检查时,在吴桥路某建筑工地内,发现该工地正在作业中的两台履带式液压挖掘机尚未编码登记,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当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2000元。
据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的环境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执法取证、谈话笔录、文书制作、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流程需要2个月以上的时间。如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人员可按照要求填写预定格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程序简易、方便,可以使执法人员及时、迅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和管理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齐心防治大气污染,聚力守护蓝天白云。今年鹿城将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打造绿色生态宜居之城。根据近日出台的《2022年鹿城区大气质量提升攻坚专项行动方案》,鹿城将对重点区域内的工地、工业企业、道路、餐饮单位等开展大气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构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平台,全面提升智能发现环境污染问题能力。
版 式 张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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