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进一步更好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规范城市物流配送,解决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的问题,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衡水市公安局关于鼓励倡导规范能源物流配送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衡公交[2017]1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为新能源货车办理绿色环保通行证,相关要求如下:
01
新能源货车统一办理绿色环保通行证
2
在同时申请办理市区通行证的条件下,新能源货车享受优先办理
3
针对1.8吨及其以下的蓝牌新能源小型货车市区全线通行,早晚高峰(备注附后)禁行
4
针对1.8吨以上的蓝牌新能源货车除市区主要路段禁行外通行,早晚高峰禁行
5
针对15吨以上黄牌新能源重型货车限定区域准许在晚9点至次日5点通行
6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期间,新能源货车在严格遵守日常限行时间、限行路段的基础上,不受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采取的尾号限行或区域限行的限制。
7
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全面启用后,新能源货车办理通行证按照核定载重质量的大小办理
小编提醒:早晚高峰时间
5月-10月7:00至9:00 、17:30至20:00,
11月-4月7:00至9:00、17:00至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