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环境创模”促发展 指标数据系民生
来源:更新时间:2012-06-26
目前,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已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记者在有关部门采访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环境创模”事关北海福祉,民生所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共有26项考核指标,包括3个否决性的基本条件及涉及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23项指标,考核范围涵盖了社会、经济、文化、城建、环保、卫生等多方面的内容。
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就要确保三项基本条件符合。确保按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近三年名列全区前列。
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要达标。在相关指标里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00元以上。这一点,我们已经顺利实现。但还有几项指标需要努力达到,即环境保护投资总额占GDp的1.7%以上;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3项指标逐年下降。
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环境质量要达标。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达标,市辖区水体环境功能区水质要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要低于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要低于70分贝。
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环境建设要达标。要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3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80%,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超过5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超过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超过9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环境管理要落实。要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要覆盖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落实环评执行率100%,全市环境保护能力达标建设,努力使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80%和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