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盐池县按照“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依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三清”工程(即清洁家园、清洁村庄、清洁道路)。
县政府先后投资169.6万元,探索性将8个乡镇划分为34个责任区,将乡(镇)政府所在地,辖区内道路两侧2562万平方米卫生保洁权进行了统一拍卖。中标人雇用农村群众,组成专职保洁队伍,定时定点打扫卫生,集中收运、处理垃圾,有效破解了“垃圾围村”难题。同时,在村庄按总人数3-5‰比例配备了农村卫生保洁员,形成“户清扫、员保洁、组收集、村集中、镇清运”的保洁模式,实行全天候保洁。实现了农村环卫专人负责,降低了运行成本,把政府的环卫职能向乡村环卫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转变。
今年以来,在乡村共清除卫生死角6598处,清理垃圾5万余吨,流动摊点613个,整理柴草垛2451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