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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山”不能边搬边造

来源:人民日报更新时间:2017-01-17

李 纵

如果仅仅是简单粗暴的“搬山”,可能会陷入这边“搬山”那边“造山”的困局。要排查“垃圾山”的制造源头,从源头上找寻整治方案

“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很多人对这些词并不陌生,甚至正为其所困。这些非正常垃圾堆放点,有的在城乡结合部,有的在居民区旁,还有的甚至就处于闹市之中,大多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甚至企业排出的危险废物等,不但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还会污染水体和土壤环境。近年来,城乡垃圾乱排乱放、垃圾废物向农村转移等现象多发,“垃圾山”问题不仅让老百姓闹心,也成为政府环境治理的难点。

近日,住建部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向“垃圾山”亮剑。根据通知,此次将排查陆地、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建立整治方案。相关部门要求,2017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2020年底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四部门的联合排查整治,让大家看到了解决此类问题的希望,整治效果值得期待,但其中难度也不容小视。比如,一些“垃圾山”的形成有其现实因素,一些地方的居民生活垃圾确实存在难以处理、无处可放等问题。在这些情况下,如果仅是简单粗暴的“搬山”,则远远不够,用不了多久就会死灰复燃,甚至会陷入这边“搬山”那边“造山”的困局。排查的意义,绝不仅仅是找到它、搬走它那么简单。要真正解决问题,除了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尊重人们的生活规律,更应以此为契机,排查“垃圾山”的产生源头,从源头上找寻整治方案。比如对于居民垃圾处理不便的,可以增设垃圾处理站或增加垃圾回收频次等,而对于建筑垃圾,则要加强监管、查补漏洞,借此机会将监管机制捋顺。

从长远来看,“搬山”只是整治的第一步,通过增强整个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排放监督体制机制、引导人们增强垃圾分类意识等,多管齐下,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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