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以来,北京等城市接连出现灰霾天气。而美国使馆和北京市环保局关于监测数据谁更准确的争论更是让“pM2.5”这个名词迅速“走红”。环保部有关负责人16日表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今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调整是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等标准限值,提高了监测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
pM2.5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这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近年来,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京津冀等区域灰霾现象频发,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空气质量管理要求。
早在2008年,环保部就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经过20多次修改,历经3年,2010年底编制组完成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环保部正式向各部委、地方环保部门等215家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并通过环保部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共收到书面意见210条及大量网评意见和建议。编制组多次召开大气环境领域院士、知名专家、学者参加的研讨会,就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广泛讨论。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研究主要分歧的基础上,编制组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二次征求意见稿。
与现行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调整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特定工业区并入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监测规范,增设了颗粒物(pM2.5)浓度限值、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浓度限值,提高了对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与此同时,环保部公开了与二次征求意见稿配合使用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增加了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三项环境质量指数评价因子,调整了空气质量指数类别的表述方式和日报周期,并在日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空气质量的实时发布要求,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空气质量信息和健康提示,满足公众和社会的需要。
权威访谈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答记者问
立即开展“pM2.5”监测工作还有难度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从16日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就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标准修订相关问题,专访了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
问:公众对于优良天气的感官感受与空气污染指数(ApI)常有背离之感,请问是否源于pM2.5等未纳入评价因子?根据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方案,是否会改变目前空气污染指数(ApI)与人们环境感受不匹配的状况?
答:公众对于优良天气的感官感受与空气污染指数(ApI)常有背离之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目前纳入空气污染指数的评价因子偏少,已经不适应我国当前空气污染评价要求;二是ApI发布的周期与传统意义上的自然日有区别;三是24小时的周期评价结果与某一时刻的感官存在一定差异。对于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pM2.5是造成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而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颁布实施后,预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两者之间的差异。
问:从目前情况看,我们有无能力做好pM2.5的监测工作?对此项指标监测的技术准备如何?
答:虽然目前已有成熟的pM2.5监测技术,并且我国已经在部分城市开展了包括pM2.5在内的城市空气质量试点监测工作,但由于在全国统一开展pM2.5监测涉及仪器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的培训、财政资金的支持等大量系统的准备工作和能力建设工作,因此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pM2.5监测工作还有一定难度,需要逐步推开。
问:新标准的发布实施是否意味着我国大气环境污染将得到有效控制?
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增加了pM2.5和臭氧8小时指标、收紧了pM10和NO2限值,这对于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不管是控制pM10还是pM2.5,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是减排,只有排放少了,污染物浓度降低了,加上我们周围的生态环境好转了,我们的空气质量状况才能真正得到改善。
问:新标准预计什么时候实施?是否可以提前实施?
答:新标准拟于2016年全面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此之前有两种提前实施方式:一种是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另一种是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区域环境保护需要自愿提前实施本标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可以率先实施本标准。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大投入,确保2016年新标准全面实施时,各地有能力开展pM2.5等新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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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发布不能离群众感受太远
新华社11月9日播发新华时评,称:因与美国驻华大使馆公布的监测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北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空气污染指数近日引起热议。为解疑释惑,北京市空气质量监测中心8日首次向公众开放,但如何保证数据发布全面真实仍是个问题。
按照北京市环保局负责人的说法,两组数据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北京市公布的是对直径较大的悬浮颗粒pM10的监测数据,而美国大使馆公布的是对较小颗粒pM2.5的监测数据,“反映的是不同的污染源,不是说监测了pM2.5就多么先进。”
pM10也好,pM2.5也罢,都不是人们凭肉眼能够看见的东西,但有一点似乎不难判断,即空气中的小悬浮颗粒比大悬浮颗粒数量要多,对空气污染更严重。这正是人们对北京市公布的空气污染指数表示怀疑的基本原因,也能够解释为什么政府公布的空气污染指数与公众直觉感受存在较大差异。
虽然我国尚未把pM2.5列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当中,但北京市早已掌握了相关监测数据。既然如此,就应当及时公布,让公众了解真实情况。这既是维护公众知情权的必须之举,也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危机意识,促进公众自觉为保护环境贡献力量。
环境质量问题与百姓生活质量息息相关。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公众对环境质量越来越关注,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尤其如此。这就要求政府相关各方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环境质量监测水平和服务质量。然而从近年来的一些现象看,不少地方在这方面还存在差距。以广州市为例,该市通报的2010年全年空气优良率高达97.81%,而在环保部的有关报告中,广州等大城市的灰霾天数已占全年的30%至50%。
随着北京等超大城市的高速发展,区域性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早已是公众普遍认同的事实。人们害怕的早已不是几个“严重污染”的空气指数,而是担心失真的环境数据导致环保不力、决策失误,抑制公众自觉选择低碳生活的热情。
必须把人民群众对环境的切身感受与监测数据统一起来。”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不久前表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