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冠楠
当前,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从长远看,要从制度上保障生态红线,“划得实”是第一步,“守得住”才能使生态红线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要“守得住”,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各级各部门务必树立红线意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意识,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同时,在行动中把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大力抓好落实。
第二,主管地区和部门必须守“线”尽责。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生态红线区域涵盖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这些区域分属林业、环保、住建、水利、农业等不同职能部门管理,同一块红线区域在行政区划上也会分属不同地区。随着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各地区各部门的保护责任进一步增强。因此,要压紧压实各主管地区和部门的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做到守“线”有责、守“线”尽责。
第三,环保部门要把好生态红线“总闸门”。在生态红线区域相关的管理部门中,一些部门的职能既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也包括开发建设。因此,环保部门作为生态红线的“总闸门”,务必严格审核把关。一方面,要坚持原则,严格自律,违反生态保护红线规定的一律不得“开后门”;另一方面,要提高甄别能力,练就“火眼金睛”,对于其他部门的审批意见要从严核准。
第四,补偿政策要同步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持力度,加快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生态红线补偿资金虽然来源于红线区内,但是主要作用在于红线区外。要投入到红线区周边的公益项目和民生工程中,广泛赢得公众对生态红线保护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