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宣传工作方案
来源:更新时间:2012-05-11
为保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先进性,发挥其表率作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环保部决定对已命名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复核。为做好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落实《江门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检查工作方案》(江府〔2011〕13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造优良的“复核”环境为目标,以“治污减排”为抓手,营造“复核”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全市“复核”宣传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复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主题
树环保模范城市新形象 绘生态文明建设新蓝图
三、工作目标
通过营造浓厚的“复核”氛围,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实现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四、工作内容
(一)环境宣传
1、在市区主要出入口(港口路、江沙路、江海路、江会路、人人乐商场)发布五幅大型“复核”公益广告。
2、在市区主要街道的候车亭发布20个“复核”广告画。
3、在市区主要街道(港口路、西区大道、龙湾路、江华路、迎宾路、风貌街)发布一部分“复核”公益灯柱广告。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
(二)媒体宣传
1、发布江门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有关信息。
2、加强“复核”的对外宣传,在《中国环境报》和《珠江环境报》登载“复核”专版,邀请国家级、省级新闻单位采访报道我市“复核”工作。
3、在江门日报、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设立“复核”宣传专栏,每周至少1次。主要宣传“复核”及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全方位报道我市“污染减排”“环保专项行动”和复核相关工作。
4、大力开展公益宣传。江门日报每月出2期“复核”公益广告,江门电视台每天播出“复核”公益广告3次以上,江门电台播出5次以上;在迎检期间,进一步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
5、充分发挥网络的宣传作用。在我市主要网站设立“复核”网页,完善市环保局网站。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各媒体单位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三)社会宣传
1、制作“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宣传单张,“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民环保行为手册”,发放到市民手中,使市民了解“复核”工作与自身的关系,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营造良好的“复核”氛围。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教育局
2、迎检期间,在市区主要路段悬挂“复核”标语横幅,在重要公共场所布置彩旗、飘空气球,营造声势浩大的“复核”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
3、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调查活动。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城调队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
4、通过移动和联通公司,发送环保宣传短信息到市区用户和外来人员。其中市区用户每月1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 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
5、举办环保书法、绘画、摄影、诗歌、征文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
(四)基层宣传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及市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投身到“复查”工作中,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复查”工作。
1、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积极开展“复查”宣传。
2、各社区的图书室、阅览室要放置有关“复查”的宣传资料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书报。
责任单位:各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五)环境保护教育
1、加强对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意识的渗透教育。各中小学必须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系统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纳入整体教学计划,强化对中小学生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推广优秀环保教案,鼓励和支持中小学生开展环境保护课内和课外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2、举办1期环境教育师资培训班,以提高教师们的环保知识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3、加强高等院校的环境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学生会及团委的作用,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调动大学生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团市委 五邑大学
4、继续开展“绿色学校”评比活动,完善“绿色学校”的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环保局
5、在中小学组织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体的绘画、作文评比、珠中江环保演讲比赛、大珠三角青少年环保嘉年华广场活动、水科技发明比赛、废旧电池回收等活动,调动学生参与环保活动的积极性,拓展环保工作宣传面,推动“复核”工作的深入细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六)“复核”宣传资料制作
1、编印江门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画册。
2、制作DVD复核宣传片。
3、编印江门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资料汇编。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江门电视台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工作事关“复核”成败,要加强对“复核”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宣教组。市委宣传部主管宣传工作的副部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江门日报社主管领导为成员。定期召开“复核”宣教组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并指导各区和各有关单位搞好“复核”宣传工作。
(二)切实提高对“复核”宣教工作的认识。建设“环保模范城”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丰富城市内涵、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知名度的重要途径。宣传“复核”,为“复核”大造声势,形成浓厚的迎检氛围,是按时实现“复核”目标的重要措施和环节,对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推动“复核”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要求上来,全力投入到“复核”宣教工作中。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在公益广告宣传和环境教育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复核”宣传任务的落实。“复核”宣传工作贯穿创建的全过程,任务非常繁重,各责任单位务必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将“复核”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事项来抓,要做到环保宣传工作与其他指标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抽调专人负责,加大力度,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环保宣传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