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至7月13日,由广东省广宁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县物资总公司煤气分公司、县汽车总站等8家重点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检查。
联合检查组通过翻查资料及现场查看的方式,对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度建设、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和运行、制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培训、气象灾害防御定期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气象灾害防御档案建立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气象灾害隐患的单位,县气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气象灾害防御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