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1号调度令,要求加大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大类污染源管控。
两类污染相互影响
入秋以来,太原市气象条件逐渐改变,呈现秋冬季气候特征:夜间至上午10点逆温现象明显,静稳天气(指近地面风速小,大气层结稳定等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天气)下颗粒物积累,难以清除。上午10点后气温快速升高,晴朗天气下易产生臭氧污染。颗粒物和臭氧相互影响,交替上升,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难度加大。
积极做好以下应对措施
9月8日14:00至9月9日14:00,太原市主控因子为臭氧,防控重点为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
对于工业源,要延长美锦华盛化工、亚鑫、梗阳焦化结焦时间,严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是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等10个关键环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要执行错峰生产:在10时至18时,道路铺设、建筑物外立面喷涂粉刷、油品装卸实施错峰作业;列入清单的143家重点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其余时段,在排放达标前提下允许正常生产。密切关注钢铁、焦化、水泥、电厂等重点行业排放动态,重点关注停产企业和停产工序是否存在污染物排放。
对于扬尘污染,所有未达到“六个百分百(工地围挡100%达到设置标准、物料堆放100%苫盖、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运输实现100%密闭)”要求的施工工地停止户外施工作业,各类工地落实喷雾降尘措施。同时,强化主次干道、辅道、人行便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10时至17时,常态化开展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湿扫,重点对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周边实施洒水喷雾。
对于移动源,禁止使用未编码登记和未规范粘贴环保登记号码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区域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需符合绿标标准;要严查施工机械冒黑烟现象。西山旅游公路(牛家口村至土堂漫水桥)以东,新兰路(土堂漫水桥至向阳店高速口)、北环高速以南,东环高速、东峰路(杨家峪高速口至龙城大街)、马练营路以西,小牛线以北,这一“禁用区”范围内,使用国Ⅰ及国Ⅰ前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一经发现立即清场并予以严处。
9月9日,按照太原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令,为确保太原市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古交分局精准锁定重点领域,聚焦太原市水泥、商砼等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每到一处,执法人员都逐一查看企业物料破碎、转运、下料口、料棚封闭和喷雾抑尘等主要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认真核查企业物料运输(转运)车辆的排放阶段,详细查阅车辆运输电子台账、视屏监控和台账数据等保存记录,在生产运行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密闭、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逐一指出企业现状与引领性指标之间的差距,并针对性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下一步,古交分局将加大环境执法和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对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涉VOCs企业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充分发挥属地的统一监督协调作用,督促相关企业一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为保障太原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