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市物价局召开阜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就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及标准问题,征求各方代表意见。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定价成本监审人、消费者、专家学者、经营者以及利益相关方、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代表等20多人参加听证会。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垃圾中转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理所需的费用(不包括清扫保洁费用)。为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步伐,提高处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市政府于2012年12月1日出台《阜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市环卫局向市物价局提出开征阜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申请。为此,市物价局依法按程序主持召开了此次价格听证会。
据市环卫局介绍,阜城日清运生活垃圾500多吨,高峰期600多吨,生活垃圾进入垃圾填埋场后,按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理。阜城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位于颍东区插花镇,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处理工艺,项目分4个填埋单位,服务年限11年,目前2号、4号填埋单位已经处理垃圾。
据了解,阜城生活垃圾从收集、转运、填埋以及无害化处理等都需要使用大量资金,仅靠市政府财政投入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弥补财政不足,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的有效途径。
听证会上,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将阜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方案,提交听证会参加人员讨论;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了阜城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监审报告;经营方做了补充发言;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发表了看法。根据听证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为阜城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等单位和个人,垃圾处理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采取定额收费与计量收费相结合的办法征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非营利性的社会福利机构以及残疾人企业,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残疾军人、革命烈士遗属等特殊群体,可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发言中,听证会参加人基本同意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费,并就完善征收标准等内容提出了建议。具体有:加大垃圾转运设备技改投入,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大宣传力度,让全民知晓生活垃圾处理的过程,懂得“谁污染、谁付费”的道理;环卫部门要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收取的费用必须严格监管;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等。
市物价局表示,价格听证会是为了更好地提升价格决策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物价部门将把代表的意见作为物价部门价格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征收方案进行完善,尽快拿出一个相对合理的征收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