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对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更新时间:2013-12-23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近日,市卫生部门对全市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这次督导检查范围包括民营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诊所与门诊部及其他一级医院。督导检查的重点是:基层医疗机构科室、人员、设备等是否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发布医疗广告情况,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及依法执业情况,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门诊记录制度等落实情况,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使用管理制度、感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等。
本次督导检查共抽查民营医疗机构1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4家、诊所与门诊部42家,下达整改监督意见书12份,并针对这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