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在植树,农村在砍树;城市试行垃圾分类,农村连个垃圾箱也没有;城市在清理河道,农村就往河里排污……
“农村垃圾污染十分严重,已经到了必须治理的地步,这是一件大事!”省人大代表朱喜录表示。
农村垃圾污染严重
朱喜录介绍,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村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随着农民物质生活的提升,农村产生的垃圾数量也在持续递增,各种难以分解的垃圾越来越多,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围堵河流,污水随意排放已是普遍现象。
“生活垃圾对农村环境和发展的困扰,已成为一个亟须破解的新问题。事实上,农村的垃圾污染,不是一个小的问题,受害的不仅仅是农民,由于垃圾对土壤、水质等所造成的污染,也影响到农产品生产的安全,所有食用农产品的人,无论你身在农村还是城市,都会间接受害。”朱喜录继续说道:“农村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垃圾成分复杂多样,环保工作相对滞后,公共卫生管理薄弱,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导致了村居环境不断的恶化。加之村庄散落分布,基础设施落后,以及农民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垃圾的收集处理已经成为困扰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棘手问题。”
农村垃圾处理相对滞后
履职期间,朱喜录代表对农村垃圾污染状况进行了多次深入调研,根据调查,他总结出农村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置呈现的几方面特点:
垃圾产生成分繁多、数量增加。近年来,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垃圾的成分越来越复杂,包装废弃物、一次性用品废弃物明显增加,如婴儿使用的一次性尿不湿、妇女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农用地膜、药瓶、电池等难降解有机物质成分占很大的比例,这些垃圾既不可降解,又严重污染环境。
垃圾堆放点多面广。由于没有固定的垃圾堆放处和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填埋等管理组织,村民们把垃圾随意倒在河塘、路埂、坝头、桥下等。垃圾侵占公路、蚕食农田、阻塞河道的现象比较普遍。
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垃圾集中产生。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导致垃圾的集中产生和堆放,每年秋菜上市、收割、废弃蔬菜集中处理时,公路两侧、田边地头、水沟渠边,烂菜残叶堆积如山,如遇气温升高导致蔬菜腐烂恶臭散发,蚊蝇滋生、污水横流。
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理不完善。近年来,虽然对农村垃圾、污水给农村环境带来的危害性,以及当前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充分的认识,并已引起重视,相当部分乡(镇)还积极地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但是大多数乡(镇)仍然没有一个集中的垃圾掩埋场或处理设施,没有一个规范的清扫运输队伍,有的连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垃圾也是随意排放,臭水沟里到处都是垃圾和污水,环境卫生状况极差。目前垃圾处理工作仍没有深入开展起来,对农村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管理、投入力度明显不足。
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
朱喜录建议,各级政府应对此高度重视,树立危机意识,充分认识到由于环境污染和垃圾处理不当带来的严重后果,把实施垃圾集中处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组建专门的农村环卫监管机构,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农村环保考核机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对干部的业绩考核上来。
“农村垃圾治理应被视作一项长期公共事业,坚决杜绝简单处理的短期行为,推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需要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投入。”朱喜录介绍说,乡(镇)、村应成立专职的管理部门,负责宣传教育、垃圾清运、督促检查等系列工作。目前,垃圾收集与处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已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政府对农村垃圾运输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应参照城市的投入标准,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征收垃圾处理费用,运用经济杠杆,管理好农村垃圾处理工作。
“要建立采取‘户集、村收、乡处理、县督查’的管理原则。”朱喜录代表说,户集就是在村里每5-10户设立垃圾箱或分类垃圾箱,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同时将生活垃圾中的无机类物质,采取比较传统的收集方式堆积成肥,也可以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利用闲置的坑、沟、洞等掩埋处理。同时在垃圾掩埋和处理过程中需要一个规范的标准,要注意科学性和安全性,防止渗漏和处理不当产生的二次污染和沼气爆炸。
朱喜录表示,农村垃圾的集中处理和环保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各级政府要从根本上重视起来,广泛宣传,建立责任机制、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