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与宁明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共建国家储备林项目协议,标志着双方筹划共建50万亩国储林项目正式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就推进国储林项目建设,双方进行了多方位沟通协商。经过调研论证,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最终达成共同出资成立合作造林公司,其中派阳山林场占股70%,宁明县人民政府下属公司占股30%,计划总投资20亿元,共同建设50万亩高标准、高质量国家储备林意向。
此次协议的签订,是贯彻落实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重要成果。派阳山林场将发挥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政策、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认真落实协议明确的责任和义务,扎实推动协议事项尽快落地见效。林场有信心将项目建成科技含量高、经营效益优的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为加快广西林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刘奇林 周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