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与东莞海警局共同签署《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与东莞海警局执法协作配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双方将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和执法监管效果,打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与东莞海警局签署执法协议
海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空间和资源保障。当前,东莞以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为目标,大力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非常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需要各方力量的齐心合力。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与东莞海警局签署《办法》,正是双方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体现,是双方深度融合与协作的重要见证。
《办法》明确了双方监管执法衔接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办案信息共享机制、监管保障机制、工作会商机制等内容。双方将建立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执法协作联络员机制,共同依法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打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和执法监管效果,推动东莞美丽海洋建设。
近年来,东莞着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继开展碧水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净土防御战,系统推进各项工作。2020年,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为海洋的生态环境保护夯实基础。此次,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和东莞海警局签署执法协作办法,将推动双方更深入更紧密合作,形成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文字:周桂清
摄影: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编辑:李世英
【来源:东莞日报社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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