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26日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驻各地执法组集中开展夜查“零点行动”后,28日晚至29日凌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再次组织集中夜查行动,对相关区域66家涉气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错峰生产落实情况以及违法排污、偷排偷放等问题进行了检查,4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其中3家企业所涉问题已移交当地政府督促整改到位。
据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集中夜查行动,各执法组严格对照各地制定的错峰生产方案和企业清单,对重点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污染排放是否符合相应的绩效等级、是否按照错峰生产方案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以及重污染天气期间“一厂一策”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坚决杜绝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机械“一刀切”行为。
本次夜查中,执法人员每到一家企业,均逐项对照当地政府制定的错峰生产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预案,通过调阅企业用电量、视频监控、查阅台账、查看在线监测数据等方式,认真细致开展现场核查。未发现当地政府简单“一刀切”问题,大部分企业做到了正常生产与污染减排“两不误”。
通过检查发现,66家企业均已落实当地政府制定的错峰生产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预案要求,执行停产、限产要求。邯郸市复兴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市唐县唐县中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辛集市石家庄明石印染有限公司等企业严格按照错峰生产方案和应急减排预案要求对相应生产设备、生产工序采取了停限产措施,其他设施设备均在正常生产,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但执法组发现有4家企业存在其他环境问题。其中,定州市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未棚化、部分物料未苫盖,物料扬尘管控不到位;保定市唐县益凝商砼输料廊道、物料大棚未密闭,物料扬尘管控不到位;辛集市澳森观澜一号建筑工地部分物料未苫盖,存在扬尘污染;邢台市清河县龙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应急预案制定不合理。
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各执法组对检查发现的邢台市清河县龙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环境管理问题,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到位;对其他3家企业环境问题移交当地政府督促整改到位。
(燕赵都市报 记者 刘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