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1月1日起
延庆区将对部分机动车
交通管理措施作出调整
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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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
关于对部分机动车调整交通管理
措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交绿通发〔2021〕4号)要求,为缓解延庆区内道路交通运行压力,改善辖区空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经区政府同意,自2021年11月1日起,对《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延政发〔2014〕28号)所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做出如下调整:
一、外省、市、区号牌机动车进入北京市延庆区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应当办理进京通行证。
进入北京市延庆区
东、东南向:
妫川路庆隆街东口至京张路口
兴阳线京张路口至燕水佳园东口
南向:
百泉街燕水佳园东口至百泉公园南口
西向:
汇川路百泉公园南口至公安局路口
湖南西路公安局路口至夏都公园西口
湖北西路夏都公园西口至西顺城街东口
西顺城街东口至北关北口
北向:
庆园街北关北口至庆园街路口
妫水北街庆园街路口至检察院路口
庆隆街检察院路口至庆隆街东口(不含)相接围成区域范围(以下简称“城区范围”)内道路的,应当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车每年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二、进京通行证通过互联网或现场渠道办理,办理时需提交驾驶人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现场办理,并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三、公安交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对申请办理进京通行证的机动车车辆状态和尾气排放标准进行核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
(一)黄标车(未达国Ⅰ标准的汽油车、未达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二)未达国Ⅳ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
(三)在本市有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记录且未复检合格的车辆。
(四)在本市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
四、外省、区、市机动车在延期间,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未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全天禁止进入本区行政区域道路。
(二)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全天禁止进入城区范围;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在有效期满前应驶出城区范围。
(三)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或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超过有效期的载客汽车,在城区范围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天数。
(四)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以及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还应遵守相应的区域限行规定。
五、军队、武警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已经领取“外埠客运进京证”的客运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但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但应遵守载货汽车的通行规定。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禁限行区域周边设置交通标志,对于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
七、《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延政发〔2014〕28号)中关于载客汽车的交通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北京市延庆区交通局
北京市延庆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
2021年10月29日
有关部门以问答形式
为大家普及相关政策要求
一起来看
权威回应
Q:
进入上述“城区范围”内道路的,应当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车每年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
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Q:
途径1:手机端APP办理
申请步骤:
1.登录北京交警APP,点击进入“货运汽车和小型客车办理进京证”;
2.点击“添加车辆”;
3.填写您的机动车信息(含:类型、车牌号、发动机号)并点击“确认”;
4.点击“+申请”,选择“车辆类型”后提交,阅读“进京证使用规定”并点击“确定”;
5.进行环保等级验证,输入车辆品牌型号和注册日期,核验环保等级;
6.核实机动车信息,上传行驶证正面照片和车辆正面照片,填写驾驶员姓名和驾驶证号,上传驾驶证正面照片和本人持身份证照。点击“下一步”;
7.填写进京信息(含:进京日期、进京时长、进京路口)并点击“提交”;
8.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途径2: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本市任意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
办理时间:
全天24小时(法定节假日无休)
办理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行驶证;
4.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6.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现场办理,并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Q:
军队、武警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已经领取“外埠客运进京证”的客运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但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但应遵守载货汽车的通行规定。
Q:
(一)黄标车(未达国Ⅰ标准的汽油车、未达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二)未达国Ⅳ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
(三)在本市有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记录且未复检合格的车辆。
(四)在本市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
Q:
未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全天禁止进入本区行政区域道路。可以停在小区内。
Q:
(一)未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全天禁止进入本区行政区域道路。
(二)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全天禁止进入城区范围;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在有效期满前应驶出城区范围。
(三)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或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超过有效期的载客汽车,在城区范围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天数。
(四)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以及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还应遵守相应的区域限行规定。
Q:
自2021年11月1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禁限行区域周边设置交通标志
对于违反规定
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
认定为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
请有关司机查收
并按规定办理